妈湾站“1.31”输油管道泄漏事故污染地块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牛咀水库南侧,金龙路南侧,地块占地面积为3000㎡,中心坐标位置为:经度114.032889°E,纬度22.591447°N。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未开发利用的林地。目前调查地块暂无利用规划。
2020年5月,按照《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深人环[2018]610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技术文件要求对该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初步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14个土壤、4个地下水、2个地表水和2个底泥样品采集点位,共采集39个土壤、3个底泥、1个地下水及3个地表水样品。土壤及底泥检测项目评价标准选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风险评估导则计算的居住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及地表水检测项目评价标准优先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限值,其中 GB/T 14848-2017 未涉及的指标(总石油烃)参照香港环境保护署《基于风险的土壤整治标准使用指南》中地下水污染物溶解度限值。
土壤及底泥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检出因子共16项,分别为铜、镍、铅、镉、砷、汞、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异丙苯、1,3,5-三甲苯、1,2,4-三甲苯、氯乙烯,其它因子均未检出,土壤及底泥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关限值。
地下水及地表水样品检测结果表明,检出的污染物有六价铬、铜、镍、砷、石油烃(C10-C40)、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Ⅲ类标准。
在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中,采样调查的样品检测指标检出值均符合相关限值要求,项目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