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心区11-21~29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来源: | 作者:pmo2d6e95 | 发布时间: 2020-07-18 12:04:38 | 112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项目概况

中心区11-21~29地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广深沿江高速以东,海秀路以南,金科路以西,海滨公园(建设中)以北,地块占地面积为117209.3㎡。根据《深圳市宝安101-01&02&03号片区[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绿地+商业性办公用地+旅馆业用地+垃圾处理用地(G1+C2+C4+U52类)。

二、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

该地块早期采用邻近海域海底淤泥疏浚淤吹填形成,2006年至2009年均为荒地,20103-201812月地块南片区相继租赁给中建三局施工部搭建临时工棚,20151-至今地块北片区部分地块相继租给海纳百川大厦、滨海公园项目部搭建临时工棚,临时工棚拆除后至今一直为荒地,无工业生产活动。场地内未涉及过电镀、线路板、铅酸蓄电池、制革、印染、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储运等行业企业用地,也不涉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及污泥处理处置等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无化学品储槽、储罐、废品回收站等公共配套设施。

三、调查工作开展

调查工作按照《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要求进行,由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场地环境调查、点位布设及报告编制,由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广州)有限公司完成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和分析。

四、调查结果

本次场地现状调查中,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调查的样品检测指标检出值均符合相关筛选值限值要求,项目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新闻资讯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