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围片区01-27-01地块位于宝安区航城街道安乐工业园北侧,宝源路东侧,南昌路西侧,地块占地面积为 28999.3m²,中心坐标位置为:经度113.833884°,纬度22.608450°。项目地块现状荒地,历史上曾作为深圳西部钢材交易中心,地块历史和现状不曾入驻电镀、线路板、铅酸蓄电池、制革、印染、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储运等重污染行业企业,也未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及污泥处理处置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地块未来规划为工业用地( M1 )及货运交通用地( U23 ),属于第二类用地。
按照《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深人环[2018]610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技术文件要求对该地块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在委托单位的协助下,收集了地块利用历史、现状和未来规划等资料,对了解地块利用情况的人员进行了访谈,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布点采样和检测方案。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样品采集点位和3个地下水样品采集点位,共采集20个(其中2个为现场平行样样)土壤样品和4个(其中1个为现场平行样样)地下水样品。其中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总计47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总石油烃1项及基本理化性质1项;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参考《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深人环[2018]610号)中“其他行业”的必测项目32项,以及pH、总石油烃,总计34项。土壤检测项目评价标准选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检测项目评价标准优先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限值,其中 GB/T 14848-2017 未涉及的指标(总石油烃)参照香港环境保护署《基于风险的土壤整治标准使用指南》中地下水污染物溶解度限值。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检出因子共7项,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和石油烃,其它因子均未检出,土壤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关限值。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检出因子共7个,分别为:铅、镍、汞、砷、铜、镉、石油烃,地下水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关限值。
在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中,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调查的样品检测指标检出值均符合相关限值要求,项目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