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围片区01-27-02地块位于宝安区航城街道安乐工业园北侧,宝源路东侧,南昌路西侧,地块占地面积为 18004.9 ㎡,中心坐标位置为:经度113.834587°,纬度22.607187°。项目地块现状荒地,历史上曾作为深圳西部钢材交易中心,地块历史和现状不曾入驻电镀、线路板、铅酸蓄电池、制革、印染、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储运等重污染行业企业,也未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及污泥处理处置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地块未来规划为工业用地( M1 )及货运交通用地( U23 ),属于第二类用地。
按照《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深人环[2018]610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技术文件要求对该地块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样品采集点位和3个地下水样品采集点位,共采集20个(其中2个为现场平行样样)土壤样品和4个(其中1个为现场平行样样)地下水样品。其中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总计47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总石油烃1项及基本理化性质1项;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参考《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深人环[2018]610号)中“其他行业”的必测项目32项,以及pH、总石油烃,总计34项。土壤检测项目评价标准选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检测项目评价标准优先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限值,其中 GB/T 14848-2017 未涉及的指标(总石油烃)参照香港环境保护署《基于风险的土壤整治标准使用指南》中地下水污染物溶解度限值。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有检出指标为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总石油烃(C10~C40)和部分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三氯乙烯),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地块有检出的各检测因子的最大检出浓度均未超过本次土壤环境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分析检测结果表明,样品中的有检出指标为铜、镍、镉、砷、总石油烃、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萘,其中砷和苯分别于样品W3和W1的浓度超过GB/T 14848中Ⅲ类标准,其他的检测项目低于相应的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中的砷和苯的浓度超过GB/T 14848中Ⅲ类标准(达到IV类标准),但未对周边人体健康和周边水体环境构成风险,无需纳入污染地块进行管理。
在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中,调查地块的土壤各污染物检测浓度均低于二类用地风险评估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不会对地块及其周边人体健康和环境构成风险。调查地块可以作为二类用地使用,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一步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