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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消防站附建人才住房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来源: | 作者:pmo2d6e95 | 发布时间: 2020-04-30 10:30:06 | 130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项目概况

凤凰消防站附建人才住房地块位于宝安区凤凰社区,具体位于岭下路以东,集资路以南,云杉智慧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充电桩以北,雁盟文化产业园以西,占地面积为6596.1地块在2013年前为村委储备用地荒地2013年地块权属转让给雁盟文化产业园,但未做开发,2016云杉智慧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将该地块开发建设充电桩,同年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入驻作为公交场站,使用至今。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永凤凰地区法定图则04-34地块个案调整结果该地块被规划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二类居住用地(R)从严考虑,该地块属于第一类用地。

二、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

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于2013年由凤凰街道变更为雁盟文化产业集团,2016年以前为均为荒地,2016年由雁盟文化产业集团出租给云杉智慧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充电桩,同年建设完成后云杉智慧将场地出租给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作为凤凰雁盟公交场站,使用至今。场地内未涉及过电镀、线路板、铅酸蓄电池、制革、印染、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储运等行业企业用地,也不涉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及污泥处理处置等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无化学品储槽、储罐、废品回收站等公共配套设施。

三、调查工作开展

调查工作按照《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要求进行,由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场地环境调查、点位布设及报告编制,由澳实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完成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和分析。

四、调查结果

本次场地现状调查中,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调查的样品检测指标检出值均符合相关筛选值限值要求,项目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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