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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01-0036宗地土地整备安置房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来源: | 作者:梁甘 | 发布时间: 2021-09-17 21:59:13 | 1242 次浏览 | 分享到:

H301-0036宗地土地整备安置房项目地块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占地面积为4329㎡包括由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无偿收回的4117㎡土地整备安置房项目用地和由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无偿移交的H301-0036宗地中规划为市政道路用地212 ㎡。地块现状为空地和施工管理用房,原规划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建设用地分类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起实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2 号)、《关于城市更新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深规土规〔20173 号)、《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深府办〔201636 号)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深环〔202115号)等有关要求,拟实施土地整备的及拟开展城市更新的地块,必须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对未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地块,禁止进行土地流转。

因此,深圳市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高度重视,特委托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评估工作。接受委托后,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成立项目组,对该场地及临近地区土地利用历史及现状进行资料收集与现场勘查,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国家及省市有关技术导则制定了场地调查方案,根据调查方案对场地的土壤进行了采样分析,通过分析数据判断场地是否存在污染情况,提出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结论,及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并编制《H301-0036宗地土地整备安置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项目前期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污染识别的结果,本次调查共在地块内布设了3个土壤点位,采集14个土壤样品(包含2个现场密码平行样品),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GB36600中基本45项(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及石油烃(C10-C40),共计46项。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对应用地类型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根据地块水文地质情况、地下水流向,本次调查共布设了3个地下水点位。开展点位钻孔工作时,根据钻探现场情况和钻取岩芯未能判断地下水初见水位,故土壤钻探深度均止于8米。之后通过建立地下水监测井作进一步辅助判断,由于3点位最终仍未见地下水判定3个点位地下水埋深超过8米且未能开展建井洗井采样洗井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因此本项目未采集地下水样品

综上,针对本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土壤初步采样调查的样品检测指标检出值均符合GB3660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满足地块未来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因此判项目场地属于非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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