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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LG-PD-25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来源: | 作者:何海娥 | 发布时间: 2021-09-08 14:26:58 | 1756 次浏览 | 分享到:

LG-PD-250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发方富临路发岗开发区六联发芳工业区北侧,地块面积16710.94㎡2005年由集体土地转为的国有储备用地。东侧为尖峰岭,南侧为六联发芳工业区,西侧为黄沙河左支支流,北侧为龙岗区域惠阳区交界处。根据人员访谈和判读2008年至2019年的历史卫星图片可知,90年代以前地块为石坝头水域,90年代至2010年间地块出现垃圾堆置迹象。2010-2017年,地块内部开始逐步复绿,2017年地块受河道治理工程影响,地表被平整,中部建有临时活动板房。该地块现状为闲置状态,地块内被自然生长的植被覆盖,地块北侧铺设有绿色防尘网,地块中部有河道治理工程临时搭建的活动板房。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LG-PD-250地块规划情况的复函》,调查地块位于[坪地吉坑地区]法定图则内,未来用地方式为水域、公园绿地、生产防护林绿地、道路用地和林地。

地块调查

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阶段共在地块内布设52个土壤监测点,12个地下水监测点,7个地表水和底泥监测点,共采集了21组固废样品。

调查结果显示,公园绿地、水域区域土壤中重金属镉和氟化物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采用无污染点位和自然边界连线法划定第一类用地污染面积为3955,污染土方量为6341。林地、道路用地和生产防护林绿地区域土壤中砷、镉、铜、六价铬、钴、镍、总铬、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划定第二类用地污染面积为15337,污染土方量为24292 m³

地下水监测井XGW07中重金属镉的检测结果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通过污染传质模拟软件划定地下水超标面积为1959,估算总超标地下水方量约为382m³

地表水样品中,地块西侧河流即黄沙河左支流水域的氟化物的检测结果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V类标准;底泥样品仅砷检测结果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固体废物组分分析结果,固体废物主要由橡塑类物质、纺织类物质以及灰土类物质组成。固体废物埋深为0.8-11.6 m,填埋高程范围在51.3-39.6米。根据现场钻孔揭露情况,采用无填埋固废控制点连线法估算固废填埋范围为13466,方量为91395 m³

 风险评估

 土壤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结果:根据地块现有规划用地方式,公园绿地和水域区域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风险评估,该区域对重金属镉进行了人体健康风险评估,计算其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结果表明,表层土壤(0-0.5m)中污染物镉的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致癌风险为1.36E-06;危害商为1.7。下层土壤(0.5-4m)污染物镉和氟化物无暴露途径;林地、道路用地和生产防护绿地按照第二类用地进行风险评估,该区域共计算了4种有暴露途径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分别为砷、镉、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和石油烃(C10-C40)。结果表明,表层土壤(0-0.5m)中砷、镉的总致癌风险水平超过了10-6,致癌风险分别为1.51E-042.31E-06;土壤中砷和镉的总危害商超过了1,危害商分别为2.631.24。下层土壤中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和石油烃(C10-C40)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均未超过人体健康可接受水平。

    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结果:本项目通过计算基于保护地下水的土壤风险控制值,判断项目地块中土壤关注污染物(砷、镉、铜、六价铬、钴、镍、总铬、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淋溶至地下水的环境风险。结果显示,一类用地污染物镉和氟化物均存在环境风险。二类用地土壤中关注污染物重金属(砷、镉、铜、镍、钴、六价铬、总铬)、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均存在环境风险;

  地下水风险评估结果:由于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为重金属镉,规划用地范围内不涉及使用或饮用地下水,且地下水下游方向的黄沙河水体水质目标为年均达V,不作为饮用水、生活用水或工农业用水,因此地下水中的关注污染物无暴露途径,地下水中污染物的风险未超过人体健康可接受水平。根据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估结果可知,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未来迁移至黄沙河水体的可能性低,地下水环境风险可控。

    风险管控策略

土壤及固体废物管控建议: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建议采用水平阻隔+垂直阻隔技术对项目地块内的土壤和固体废物进行风险管控。水平方向风险管控范围为19292,垂直方向管控深度为12m

    地下水管控建议:对场地内的地下水进行长期监测,监测指标除pH和土壤超筛选值污染物外,还需根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 51220-2017)的要求,增加检测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氮(TN)、总磷(TP)、氯化物、挥发性酚类、COD(化学需要量)、BOD5(生物需氧量)等。监测频率为每季度一次,并对场地内地下水做好安全管理措施,杜绝开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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