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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罗YL17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初步调查报告
来源: | 作者:pmo2d6e95 | 发布时间: 2020-07-06 17:05:50 | 1108 次浏览 | 分享到:

燕罗YL17地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物园路以东,松宇路以西,松塘路以南,宝利路以北,地块占地面积44434.021㎡,2010年以前地块用途为荒地,20102020年,地块主要为荒地和报废车停车场,地块未出现工业生产活动。

未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的找到本地块法定图则,深圳市暂未对此地块进行规划,因此该区域评价时按照从严要求,以一类用地作为地块土壤的评价标准。

20196月,按照《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深人环[2018]610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技术文件要求对该地块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

地块内共布设7个土壤样品采集点位和3个地下水采集点位共采集23个(其中2个为现场平行样)土壤样品和4个(其中1个为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样品。其中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总计47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总石油烃(C10-C401项及基本理化性质1项;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参考《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深人环[2018]610号)中其他行业的必测项目32项,以及pH、总石油烃(C10-C40),总计34项。

检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检出因子共7项,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总石油烃C10-C40,其它因子均未检出,各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检出因子共7项,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总石油烃(C10-C40),对比本报告所选取的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标准,部分地下水样品中铅和汞的浓度超过GB/T 14848Ⅲ类标准(未超过IV类标准)。通过风险分析评价,地块地下水污染物不会对周边人体健康和水体环境构成风险。

根据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项目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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