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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区08-30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报告公示
来源: | 作者:pmo2d6e95 | 发布时间: 2020-01-10 10:40:52 | 147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项目概况

中心区08-30地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裕安西路以东,金科路以南,海秀路以西,广深沿江高速公路以北,范围用地面积为8142.3m2。地块属于填海用地,从2006年填海至今一直为荒地,仅在20193月租用给深圳市长青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作为车辆暂停处使用,地块上一直无其他建筑,也不存在其他工业活动。根据《深圳市宝安101-01&02&03号片区[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类),属于第二类用地。

二、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

该地块属于填海用地,从2006年填海至今一直为荒地,仅在20193月租用给深圳市长青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作为车辆暂停处使用,之后拆除至今无其他建筑,场地内未涉及过电镀、线路板、铅酸蓄电池、制革、印染、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储运等行业企业用地,也不涉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及污泥处理处置等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无化学品储槽、储罐、废品回收站等公共配套设施。

三、调查工作开展

调查工作按照《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要求进行,由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场地环境调查、点位布设及报告编制,由澳实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完成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和分析。

四、调查结果

  本次场地现状调查中,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调查的样品检测指标检出值均符合相关筛选值限值要求,项目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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