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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LG-PD-25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管控方案公示
来源: | 作者:何海娥 | 发布时间: 2021-12-20 17:46:17 | 1882 次浏览 | 分享到:

  LG-PD-250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发方富临路发岗开发区六联发芳工业区北侧,地块面积16710.94m2,2005年由集体土地转为的国有储备用地。东侧为尖峰岭,南侧为六联发芳工业区,西侧为黄沙河左支支流,北侧为龙岗区域惠阳区交界处。根据人员访谈和判读2008年至2019年的历史卫星图片可知,90年代以前地块为石坝头水域,90年代至2010年间地块出现垃圾堆置迹象。2010年-2017年,地块内部开始逐步复绿,2017年地块受河道治理工程影响,地表被平整,中部建有临时活动板房。该地块现状为闲置状态,地块内被自然生长的植被覆盖,地块北侧铺设有绿色防尘网,地块中部有河道治理工程临时搭建的活动板房。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LG-PD-250地块规划情况的复函》,调查地块位于[坪地吉坑地区]法定图则内,未来用地方式为水域、公园绿地、生产防护林绿地、道路用地和林地。

  地块调查

  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阶段共在地块内布设52个土壤监测点,12个地下水监测点,7个地表水和底泥监测点,共采集了21组固废样品。

  调查结果显示,公园绿地、水域区域土壤中重金属镉和氟化物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采用无污染点位和自然边界连线法划定第一类用地污染面积为3955m2,污染土方量为5768 m3。林地、道路用地和生产防护林绿地区域土壤中砷、镉、铜、六价铬、钴、镍、总铬、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划定第二类用地污染面积为15337m2,污染土方量为26310 m3;

  地下水监测井XGW07中重金属镉的检测结果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通过污染传质模拟软件划定地下水超标面积为1959m2,估算总超标地下水方量约为382m3;

  地表水样品中,地块西侧河流即黄沙河左支流水域的氟化物的检测结果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V类标准;底泥样品仅砷检测结果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固体废物组分分析结果,固体废物主要由橡塑类物质、纺织类物质以及灰土类物质组成。固体废物埋深为0.8-11.6 m,填埋高程范围在51.3-39.6米。根据现场钻孔揭露情况,采用无填埋固废控制点连线法估算固废填埋范围为13466m2,方量为91395 m3。

  调查阶段评审后,项目地块未发生土地流转或变更土地使用人。

  风险评估

  土壤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结果:根据地块现有规划用地方式,公园绿地和水域区域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风险评估,该区域对重金属镉进行了人体健康风险评估,计算其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结果表明,表层土壤(0-0.5m)中污染物镉的非致癌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危害商为1.53。下层土壤(0.5-4m)污染物镉和氟化物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林地、道路用地和生产防护绿地按照第二类用地进行风险评估,该区域共计算了4种有暴露途径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分别为砷、镉、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和石油烃(C10-C40)。结果表明,表层土壤(0-0.5m)中砷和镉的人体健康风险均超过了可接受水平,致癌风险为1.49E-04,危害商分别为2.62。镉的致癌风险为1.59E-06。下层土壤中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和石油烃(C10-C40)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均未超过人体健康可接受水平。

  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结果:本项目通过计算基于保护地下水的土壤风险控制值,判断一类用地区域土壤污染物镉和氟化物存在环境风险。二类用地区域土壤污染物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钴、镍)、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存在环境风险。

  土壤风险管控目标值:决定项目地块风险管控目标值时,原则上需要以国标筛选值为参照,不应超过国标管制值。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地方标准、污染物特性,确定不同污染物风险管控目标值,若计算的风险控制值大于GB36600-2018相应用地类型的筛选值则采用计算值,反之则调整为筛选值。一类用地镉和氟化物的风险控制值分别为20mg/kg和1960mg/kg;二类用地砷、镉、六价铬、铜、钴、镍、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的风险控制值分别为60mg/kg、65mg/kg、5.7mg/kg、18000mg/kg、70mg/kg、900mg/kg、10000mg/kg、4500mg/kg。


  地下水风险评估结果:由于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为重金属镉,规划用地范围内不涉及使用或饮用地下水,地下水中污染物的风险未超过人体健康可接受水平。根据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估结果可知,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未来迁移至黄沙河水体的可能性低,地下水环境风险可控。

  风险管控方案

  方案比选:本项目建议采用原位“水平阻隔+垂直阻隔”技术对地块内土壤及固体废物进行原位风险管控。

  长期监测计划:在项目阻隔管控工程完成后,需在地块内和地块周边设立多口地下水监测井,开展长期监测。本项目建议在风险管控施工范围的上游、内部、下游、阻隔墙两侧分别布设地下水监测井,用于长期监管目的。监测指标除pH、砷、镉、六价铬、铜、钴、镍、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类外,还需参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 51220-2017)的要求,增加检测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氮、总磷、氯化物、挥发性酚类、化学需氧量、生物需氧量等。建议长期监测应直至地块内污染土壤和填埋垃圾挖出处置为止,每季度监测1次,后期若有充足理由,如渗滤液中污染物浓度连续两年低于相关标准限值,可停止长期监测。

  根据初步划定的风险管控范围以及初步管控工程方案估算了施工所需费用约3340.0万元,方案预计总工期3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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